安顺市能源局关于印发《安顺市能源局关于
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局能源相关科室:
现将《安顺市能源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
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顺市能源局
2025年2月25日
安顺市能源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工作方案
按照《省能源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通知>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能源法,夯实能源领域法治根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能源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25年全市能源领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能源法活动,组织专题学习,通过系统化、多维度学习,全面掌握能源法核心要义,重点把握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关键条款,提升能源领域依法行政能力。学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文本、“能源法读本”、“能源法释义文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通知》及能源法学习宣传提纲、国家能源局主要领导在能源法宣贯会议上的讲话等资料。
三、时间安排
2025年2月至2025年12月。
四、工作机制
为顺利开展能源法宣贯相关工作,将能源法宣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春雨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意德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安顺市能源局能源法宣贯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杨韵梅为联络员,负责能源法宣贯日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贯彻学习阶段
1.组织学习。办公室和人教科要将能源法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组(扩大)学习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深刻领会能源法的精神实质,发挥引领作用。
2.专题学习。能源业务科室要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方式,组织科室全员学习,确保能源领域每位干部熟悉掌握能源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3.媒体宣传。局办公室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能源法,及时转载省能源局相关宣传内容,并在大屏滚动播放宣传国家能源局制作的能源法宣传标语及视频。
(二)深入学习贯彻阶段
1.参加专题培训。组织能源领域干部职工、县(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以及重点能源企业,参加4月份(预计)国家能源局组织的线上专题培训。
2.组织线上答题。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转发省能源局线上答题活动通知、答题链接等信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能源局“微能源”推送的20期答题活动。
3.组织线下答题。按照省能源局有关工作要求,组织能源领域干部职工开展线下答题活动,活动形式为闭卷测试,测试内容从省能源局收集整理的题库中抽取。
4.行政执法宣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行政执法与能源法宣贯相结合,科室入企开展调研、走访及检查时,行政执法人员要广泛宣传能源法,最大限度扩大能源法知晓率。
(三)总结自查阶段
局办公室、人教科、能源科、煤炭产业科等科室和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宣贯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6月26日、12月26日报送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到法规科,法规科汇总拟写全市能源系统总结按程序报省能源局。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局相关科室、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能源法宣贯工作,要把学习贯彻能源法作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将能源法纳入2025年普法计划和党组成员应知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迅速在能源领域掀起学习宣贯热潮。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学习宣传提纲》,紧密结合本地区本科室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我市能源系统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能源法,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三)密切联络,加强管理。为畅通与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局相关科室沟通交流渠道,扎实做好2025年能源法宣贯工作,请各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局相关科室明确1名人员作为联络员,于3月7日前将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反馈至市局法规科密钥(联系电话:0851-3328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