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144499 | 是否有效: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名 称: |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答复 | ||
| 文 号: | |||
彭开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乡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稳步推进电动车全链条整治工作。2024年以来,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专班统筹下,一是加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查处力度,严查篡改整车结构、车速限值等不符合标准的生产销售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常态化检查,严查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非法改装后销售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三是严厉打击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冒用CCC证书及证书注销、撤销或暂停期间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督促引导企业诚信经营。2024年以来,全市共查办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违法案件76件,共计罚没款29.5万元,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140台。
(二)规范充电行为鼓励建设集中充电设施。一是大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坚持问题导向,把推进充电设施建设作为治理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现场的关键点,目前全市已建成集中充电场所1546处,建成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66万个,电动自行车数量和集中充电场所可供充电的接口比例达到6.2:1。二是推广物防技防措施。针对电动自行车“乘梯上楼”“人车同屋”等现象,推广安装电梯智能识别阻车系统,目前在高层小区已安装电梯阻车系统281套。三是明确新建小区规划建设内容。全市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了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车位配建标准,2024年以来,安顺市3个审批新建居住项目(镇宁县的天瀑城-观晟苑住宅小区项目、经开区的时鼎湖畔项目、平坝区嘉泰君品项目),已按照要求规划配建电动自行车停放车位。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一是广泛开展宣传。结合“万警进万家”“五防”宣传进社区、交通安全“七进”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和交通安全常识,2024年以来,共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2万人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相关宣传、提示信息110余条次,阅读量和播放量达200余万次。二是开展即时配送企业约谈提示。引导广大骑手不购买、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更换超标蓄电池,不对车辆进行改装,并要求骑手摈弃不文明驾驶习惯,坚决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广泛开展社区宣传活动。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社区工作者、保安、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力量,深入社区、自建房集中区域登门入户发放告知书,提醒“人车不同屋、电瓶不入户”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理念,不断增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宣传。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治,目前全市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显著改善。下步,将重点针对部分销售者隐蔽销售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利用网办规则采取虚假手段骗取登记上牌、为消费者已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提供改装服务等行为,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加强监督抽检。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行为。三是强化部门协作。继续落实《市场监管与公安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违法线索信息互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加强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生产销售单位守法经营意识。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