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19575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安全监督管理科(民用爆炸物品监管科) | ||
文 号: |
安全监督管理科(民用爆炸物品监管科)
承担工业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拟订贯彻落实能源行业(含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政策措施;承担能源(含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电力安全监督管理;督促能源企业(含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检查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参与指导能源行业(含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安全的监管;配合做好民爆物品产品质量监督和科研项目管理;按权限参与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企业较大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