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顺市能源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制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以组配分类为主、机构分类为辅,共同构成公开信息分类体系。详见《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设定,核心数据为索引号、信息名称、信息内容、生成日期(发文日期)、著录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是否有效)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主动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两部分。
1.部门概况:包括机构概况、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等;
2.政策法规:包括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发布、我局草拟的政府文件;本系统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等;
3.业务工作:包括经济运行、规划投资、能源资源、信息产业、装备制造、园区建设、民营经济等经济运行分析、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等等;
4.政务信息公开: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等;
5.专题专栏:包括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党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6.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和干部提拔等;
7.工作动态:包括重要会议、领导活动、重大项目及其他业务信息;
8.通知公告:包括监督检查结果及其他公告等;
9.其他。
(二)公开渠道
1.政府网站: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门户网站(网址:http://gxj.anshun.gov.cn/联系电话:0851-33282018);
2.政务新媒体:“安顺工信”微信公众号(微信号:ASSGXJ);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依申请公开由公民通过网络依申请平台或信函的方式提出,由局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下载或接到信函后上报领导同意,分相关科室办理、提供信息,由领导签字后在规定时限内公布。
(一)受理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正式受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事宜。
咨询电话:0851-33282018
通信地址:安顺市北山小区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902室
邮政编码:561000
电子邮箱:assgxjbgs@163.com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网络、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进行申请,《申请表》可在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
采取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应当向我单位当面提出申请,由单位正式记录后办理。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采取口头申请方式的,应当向我单位当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审查
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申请内容不明确和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答复期限自受理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单位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申请内容明确和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及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4.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三)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收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
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安顺市工业和信息局局办公室电话:0851-33282018
通信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北山小区17号
邮政编码:561000
接待投诉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安顺市司法局
通讯地址:安顺市西秀区安平街263号
邮政编码:561000
(三)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安顺市中华东路25号
邮政编码:561000
本指南将适时更新。